关于评选江西省高校图书馆先进工作者的通知

各高校馆:
为了进一步推动全省高校图书馆建设,更好地贯彻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》(2015),总结近几年全省高校图书馆建设成果和经验,表彰高校图书馆工作先进个人,决定开展2015-2017年度全省普通高校图书馆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:江西省普通高校图书馆在编在岗(三年以上)工作人员。
二、先进工作者表彰名额:
江西省内全日制本科院校图书馆每馆二名,其他院校图书馆每馆一名。
三、评选办法:
1、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由各高校图书馆按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经民主推荐产生并在馆内公示再上报;业绩要求参见表彰条件。
2、本次评选工作由江西省高校图工委秘书处具体组织实施。江西省高校图工委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考察、评审,公示评审结果并报省教育厅审定。
四、先进工作者表彰条件:
1、德: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,热爱图书馆事业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,立足本职,真诚奉献;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工作勤奋,在工作中起到骨干作用,出色完成本职任务;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,道德品质高尚,遵纪守法。
2、能: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,能够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;努力学习,钻研业务,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,在图书馆改革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。
3、勤:工作态度良好,在读者服务工作中态度热情、服务周到、文明礼貌,多次受到读者好评或表扬;出勤率高。
4、绩:能很好地完成工作任务,工作勤恳肯干,得到读者好评和同事认可,或学术研究成果显著,积极探索改革开放和图书馆事业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,具有高水平的论文、论著发表;积极参加相关学会学术活动等。
5、廉:廉洁自律,克已奉公。
五、评选材料:
1、推荐先进工作者由各馆报送推荐公函和《江西省普通高校图书馆先进工作者推荐表》一式2份(A4纸打印),电子稿一份。
2、评选材料随附近三年来业绩证明材料(复印件及电子稿)。
3、评选材料请于2018年3月20日前寄送江西省高校图工委秘书处。地址: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,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图书馆,邮编:330022,联系电话:0791-88120981,联系人:邱筇,电子稿发至电子信箱:qiu228@126.com
六、表彰方式:江西省教育厅审定评选结果后由江西省高校图工委作出表彰决定,颁发获奖证书。
附件:2015-2017年度江西省普通高校图书馆先进工作者推荐表
江西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
2018年3月6日